中科院会同站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本站职工以及外来工作人员科研和生活住宿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规定
1、本站住宿地点包括水平溪园区、么哨实验林场以及疏溪口站部,各安排一名管理员负责住宿管理。管理员职责包括监督卫生工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住人员床位,清点离站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管理员有权审核本站员工与外来工作人员是否适合住宿本站,住宿对象为科研人员、本站工作人员以及业务对口单位确实要求住宿的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3、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住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员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5、所有住宿人员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管理员处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完成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二、生活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晚上就寝必须关灯。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人离开房间必须关闭空调,电暖设备注意用电安全,除办公设备、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站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罚款。
3、严禁在宿舍内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4、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5、严禁在宿舍内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规定
1、长期住宿30天以上的工作人员,住宿卫生由住宿人员自己承担,管理员定期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2、短期住宿的工作人员由管理员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卫生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入住人员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未入住房间的清洁工作由管理员定期安排卫生员负责,包括被褥等物品的清洗以及住房保洁工作。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管理员进行监管。入住后由管理员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管理员进行确认。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管理员负责保管,入住人员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自然损坏由管理员报站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五、收费规定
1、长期在会同站站部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在站监测人员,聘用的临时辅助人员等住宿不收费,且要求该部分工作人员每月晚上驻站值班不得低于15晚。给在晚上驻站的住宿人员每晚补助10元(水平溪园区晚上驻站不补贴,沈阳本部过来的工作人员不予补贴)
2、收费标准:本所工作人员来站入住每晚50元,其他工作人员来站入住每晚100元。收费标准每3月调整一次,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提前处报所财务备案。
3、票据开具:收费统一在站财务办公室使用POS机收取,不得使用现金交易。本站无法开具发票,按所里事业单位收款收据规定出具凭据。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由站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中国科学院会同森林生态实验站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