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会同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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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站数据管理条例
作者: 会同森林站 更新时间: 2015-08-19

湖南会同森林生态系统国家野外观测研究站数据管理条例

为加强我站监测科研、数据管理(以下简称数据管理),规范监测科研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调整、存储和加工整理,实现监测科研数据真实、完整、有效共享,提高监测科研数据质量和使用效率,推动监测科研信息化进程,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是为落实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国家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的信息化进程而建立的有效举措。适用于我站全部科研人员和监测人员。

一、数据管理的内容

数据管理是指通过对监测科研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调整、存储、加工、整理、共享、英特网发布等过程进行合理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以保证监测科研数据的质量与时效,提高监测科研数据利用效率的一种职能活动。数据质量是指监测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能否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持续的反应出监测科研业务活动的综合性指标。

数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数据统一集中管理原则。作为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国家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的一部分,数据要求集中统一管理,监测人员和科研人员产生的数据要按照要求统一入库,特别来站工作的学生和流动人员,数据易于流失,更需要加强宣传,及时签署协议确保数据的统一管理。
(二)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原则。监测科研数据从采集、录入、审核、调整、存储、加工、整理、共享到发布,每个环节均需要严格把关。
(三)制度化原则。监测科研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调整、存储和加工整理等操作流程,要严格规范化,并形成制度,避免因人事变化造成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的失败。
(四)数据共享原则。通过计算机对数据的加工与整理,满足本单位、兄弟台站以及其他部门对数据的不同需求。数据共享要遵从CERN和国家生态系统研究网络数据共享条例。
(五)安全保密原则。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工作及计算机操作的有关规定,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各类数据被非法变更、泄漏、丢失与破坏。严禁除数据管理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对信息系统数据库进行操作。数据管理员应及时维护服务器、网站以及病毒预防、清除与修复工作。

数据管理的职责
就是保证数据的质量与时效以及数据的共享与英特网发布。主要包括:
(一)统一数据报表口径。统一制定数据利用格式,按照数据口径进行日常维护,有效避免数据重复问题,提高数据利用效率。
(二)正确采集数据。严格按照统一口径填制监测科研基础资料,采集监测科研数据信息,保证进入网络信息系统的数据准确。
(三)及时录入数据。在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的时限将监测科研数据及时、准确录入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并合理保存数据,为数据的充分利用提供保障。数据录入人应为数据的实际产生人负责,可以减少非专业人员的误判。
(四)严格审核数据。数据管理员应对录入的数据处理,通过多种方式对数据及时进行审核,确保数据质量。
(五)加工整理数据。根据各项指标的不同要求,对基础数据进行合理有效的加工与整理,为提高监测与科研质量提供参考。同时,对于信息系统中存在的错误数据,应严格查看原始记录,按照规定加以修订。
(六)共享发布数据。及时按照CERN与CNERN数据共享条例,共享和发布本站的数据,及时赋予不同角色的浏览和下载权限
(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与检查监测体系。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严格加以执行,对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调整、存储和加工整理等操作进行有效的规范与控制,确保数据的质量与时效。并以此建立数据管理的检查监测体系。
(八)建立数据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数据监督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指本单位内部各工作岗位之间的有效监督;外部监督是各台站之间和各单位之间的监督。  

二、 数据管理的责任及其分工

数据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因此要求我站全体职工共同参与,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以后,每个职工都是受惠人,因此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数据的使用与维护
(一)按照国家生态系统研究网络要求,统一全网络的监测科研数据口径。数据库的字段,严格按照报表的要求,部分自定义数据库由数据产生人与数据管理员,统一协商制定相关数据字段标准。
(二)制定、修订规范监测科研数据的采集、审核、录入、调整、存储和加工整理等监测操作规程,使之与中国生态系统研究网络紧密配套。
(三)数据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数据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由我站指定数据管理员专人负责。其他职工没有经过与管理员协商,不得进入服务器修改资料,特别是已经验收过的数据,避免误操作引起错误数据的传播。

数据日常监督工作
站长等实际负责人应不定期检查全体职工、学生、流动人员的监测科研数据质量,督促在规定时间内将监测科研背景信息资料、实体数据、实验设计方案等相关文档等及时、准确地采集、录入到信息系统管理平台。

数据管理培训工作
根据数据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管理以及数据上报规范的培训。包括:样地管理、档案管理的数字化管理,水分、土壤、气象、生物的数据上报规范,以及数据管理员对信息系统的技术培训等内容。

监测科研数据的加工与整理
(一)利用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根据监测科研的要求,及时对数据产生的速度和质量进行分析与研究,为站业务管理以及课题申报提供参考意见。
(二)根据监测与科研的数据产生人的要求,对于信息系统中存在的不正确数据,进行修改、清理。
(三)对数据信息系统数据汇总以及整理成各种专题数据库,提高科研能力

数据的共享与发布
根据CERN和CNERN数据共享条例,我站有共享部分数据的义务,以及要求其他站共享部分数据的权利,数据管理员应及时为相关数据集设置权限以及共享的级别,及时对相关数据集进行英特网发布。站里其他工作人员应积极提供共享数据,以扩大数据的交流。


  三、  数据管理员操作规程

数据管理员是本单位数据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是数据管理任务的具体执行者,肩负着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日常数据管理工作的职责。数据管理员要职责明确,奖惩兑现。数据管理员可以是专职人员,也可以是兼职人员,由站长根据工作人员分工情况指定。

 (一)数据口径的管理。根据CERN和国家台站规定的统一数据口径,数据管理人员负责本站数据口径的日常维护和指导,在日常的数据管理中随时发现并纠正数据口径不统一的问题。

(二)数据采集的管理。数据采集岗位人员主要包括水分、土壤、气象、生物监测以及相关元数据的资料收集的技术人员或监测人员、课题组成员、学生以及其他流动人员。根据我站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的口径要求,按照本站工作职责、CERN和国家台站的相关规定,分工作环节,正确采集各类元数据和实体数据,完整、准确、全面地制作成规范文本。

(三)数据录入的管理。数据录入、数据审核和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应由数据的实际产生人相互配合完成,应根据数据的原始记载认真比较,检查数据是否符合逻辑性,出现异常数据应根据专业知识慎重处理,严禁篡改原始资料。数据管理员应根据CERN和国家台站数据口径要求,对收到的各类监测科研数据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通知相关人员,通过局域网准确及时地对数据入库。

(四)数据的监督检查管理。数据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按月监控检查本单位监测科研数据质量,检查督促各工作环节的数据收集人员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监测科研基础资料、元数据、实体数据、空间信息等及时、准确地采集、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管理人员要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填写检查记录,作为监测数据管理工作的依据。

(五)数据调整的管理。根据数据库权限的分配,本站职工共享全部数据,如要修改数据应及时向数据管理员提出修改需求,经认定后,方可修改,学生修改数据还须经导师认定。 

(六)数据存储的管理。各环节数据录入人员在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后,要当即保存。数据管理员要及时对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保证数据不被变更与破坏。如果发生障碍需要恢复数据时,恢复工作由数据管理员负责。

(七)数据的加工与整理。数据管理人员根据本站、CERN和国家台站的工作需要,按月对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加工与整理,及时汇报数据质量和信息量。

(八)数据的共享与发布。数据管理人员根据本站、CERN和国家台站的工作需要及时赋予数据集的共享级别,并发布到英特网上。

四、本条例由中国科学院会同森林生态实验站负责解释。

五、本条例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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